【8.27 刺警動議案|律政司保釋覆核失敗 容頌禧獲高院批保釋】

早前警方拘捕四名香港大學學生會幹事及評議會成員,並以《港區國安法》第27條「宣揚恐怖主義」罪落案起訴四人。經裁判法院提堂後,前文學院學生會外務副主席容頌禧原得到法官批准保釋,但律政司即時提出保釋覆核,容頌禧即時遭還押。

容頌禧遭還押10日後,高等法院於今日 (27日) 開庭處理覆核申請。高等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聽取雙方陳詞後,拒絕律政司保釋覆核申請,容頌禧獲保釋,但需要遵守更多國安法附加保釋條件。

下午5時,身穿白色風褸的容頌禧步出高等法院,並沒有接受傳媒訪問,而身邊友人則打開雨傘陣,保護容頌禧並登上的士離開。

案件編號:HCCP446/20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