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3.6 初選大搜捕|律政司覆核十一名被告保釋結果】

[16:05] 《拒絕眾被告暫時保釋申請 押後下星期作覆核 市民法院外揮手送車》

高等法院於今早10時開庭,指示聆訊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審理,而法官於開庭後表示需考慮各方理據,因此安排本月11日及13日進行覆核保釋聆訊。而多名被告於開庭後,都嘗試向法官申請暫時保釋,但論點並未能夠說服法官,法官最後拒絕眾人暫時保釋申請。 而由於法官拒絕前七名被告的申請,因此法庭於下午2時半開庭後,伍健偉、郭家麒、柯耀林及李予信四人都沒有提出暫時保釋申請。

法庭於接近下午3時審理完結,十一名被告都由懲教署囚車押送離開高等法院,有市民在法院外的電車站,向囚車上的被告揮手道別。

[14:28] 《市民高等法院外聲援 警方嚴密佈防 向市民發限聚令告票》

律政司早前於星期四 (4日) 的提堂上,即時引用第221章《刑事訴訟程序條例》第9H條,要求覆核十五名被告的保釋許可結果,總裁判官蘇惠德即時引用第9I條,還押所有被告,以待高等法院處理。

而由於律政司昨日 (5日) 突然撤銷劉偉聰、楊雪盈、林景楠及呂智恆的覆核保釋申請,因此今日 (6日) 只有十一名被告需於高等法院進行覆核聆訊。當中包括鄭達鴻、彭卓褀、何啟明、黃碧雲、譚文豪、施德來、張可森、伍健偉、郭家麒、柯耀林 及 李予信。

有部份市民到達位於金鐘的高等法院外聲援,警方調派超過100名軍裝警察佈防。於下午2時,警方突然向在法院外聲援的人士控告違反第599G章《預防及控制疾病 (禁止羣組聚集) 規例》,更曾指市民已違反第245章《公安條例》,已構成非法集結。

有市民為避免遭警方發出第599G章限聚令告票,而選擇到旁邊的太古廣場與統一中心的連接橋內守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