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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7.6 灣仔撞防暴警察電單車司機提堂】
《裁判官拒絕被告保釋 被告還押荔枝角收押所》 – [17:40]唐姓電單車司機被控「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」及「恐怖活動罪」,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。被告坐輪椅,由警方押解上庭。控方指控被告車上插有「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」旗幟,為煽動他人組織、策劃、實施或參與分裂國家的行為。而控方亦指控被告曾三次衝向防暴警察防線,為有意圖造成嚴重危害社會的恐怖活動。裁判官考慮到案情嚴重及《港區國安法》第42條當中指出的保釋條件,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,案件押後到10月6日的下午2時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審訊。上庭過後,被告透過其代表律師劉偉聰向公眾及傳媒傳達三句說話,被告指其身心安好、希望大家繼續努力,以及多謝社會大眾關心。隨後,被告由懲教署囚車載往荔枝角收押所。而法院外有數十名市民到場聲援被告,有部份市民高舉白紙及「五大訴求缺一不可」的手勢,更有市民嘗試追往囚車但不果。
《首宗國安法案件開審 警方荷槍實彈押送疑犯》 – [14:54]在早前7月1日,一名唐姓電單車司機在車上插有「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」的旗幟,並開車撞倒三名防暴警察,唐姓男子當場被捕。男子現被控「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」及「恐怖活動罪」,今日在西九龍灣裁判法院提堂。早前唐姓男子因骨折仍然留醫,缺席7月3日的聆訊,因此裁判官押後到今日提堂。警方對此案大為緊張,一早已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外佈防,並出動MP5實彈槍押送疑犯。疑犯坐在警方七人車車尾的輪椅,並身穿義務急救員裝束。
攝:Ben Lau編:Ben Lau#PixelImagesHongKong #Pixel #PIHK#HongKong #Protest#HongKongProtest #HKProtest #反送中 #反修例 #抗爭運動#0706 #灣仔#電單車撞防暴警察 #提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