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7.3 七一遊行刀傷警員男子提堂】

《被告保釋申請遭拒 民眾法院外高舉白紙聲援》

在前日的7月1日,有網民無懼警方發出反對遊行集會通知書,仍舊上街反對國安法的實施。遊行示威當中,一名24歲黃姓男子,在維園外高士威道,以利刀襲擊一名防暴警察 (警員 25116)的左後肩位置,該男子隨後在一班準備前往倫敦的國泰航班上被捕。

黃姓男子現被控「傷人17」罪名,即第212章《侵害人身罪條例》第17條「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、企圖射擊、傷人或打人」罪,並於今日 (3號) 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。

控方在庭上質疑被告購買單程機票的目的是有意圖潛逃離港,但辯方反駁指出被告是因外遊而購買機票,並一早已購入回程機票。控方隨後確認辯方已購入回程機票的陳述屬實,但是辯方無法解釋為何被告會有即時外遊的意欲。

法官因應案件的嚴重性,以及被告有可能潛逃的理由,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,並還押懲教署看管。

案件押後到8月24日的下午2時半在東區裁判法院再審訊,待警方進行進一步調查。

而東區裁判法院外,有過百名市民到場聲援被捕男子,他們高舉白紙,亦有人舉起寫上「3922 0176」的紙張、高叫「撐手足撐到底」、「沒有暴徒只有暴政」等的抗爭口號,目送被告乘坐懲教署車輛離開。